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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规定: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与酒驾机动车同等法律责任

2018-01-24 法培中心

1月16日下午,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是公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在发布会上表示,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会承担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的法律责任。

其实在我们身边存在着很多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这些车的性能已经可以达到摩托车的标准了,在本质上可以算作为机动车。目前有很多违规厂商再生产此类电动车,让消费者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上路行驶,比如行驶本、驾驶本和车牌。这些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对骑车人和其他社会车辆都存在着隐患,想必各位车主都深有体会。

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过于庞大,管理起来也十分困难,于是电动自行车违章行为依旧十分猖獗。这其中也不乏酒后骑车的情况出现。目前交管部门针对机动车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可以说很大了,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数量太多,设卡挨个排查很困难,所以很多人就选择钻空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来躲避交警的检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此次针对电动自行车酒后驾驶,将承担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的法律责任。不过这项新规定实施起来恐怕还是有很大的苦难的,毕竟电动自行车数量太多,而且可以轻松地避开设卡路段,交管部门想要查处的话,难度还是比较高的。不过我们能够看出交管部门对于酒后驾驶任何车辆的态度还是十分强硬的,我们也呼吁各位酒后千万不要驾驶任何交通工具,不要用生命来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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